哈代的长篇小说。
整本书可以一句话概括为:细谈纯洁天真的少女苔丝如何一步步成为手刃恶棍的杀人犯。
说笑了,这不是什么女性成长史,这是个悲剧故事。
大致的故事情节简单说一下:
女主苔丝,小户人家的大女儿,父亲德伯是个酗酒的懒散小买卖人,偶然从牧师那里得知自己是一个古老的骑士世家的后裔,便自觉血统高贵,与众不同,可惜他没能继承父辈的自强习性,想到的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摆脱困境,改善家中的窘况,反而和妻子盘算着让女儿去附近一个富有的同姓德伯家认亲戚,奢望能攀上一门亲事。
可惜这个德伯家,却是一个冒牌的世家,靠放高利贷起家,家中掌事的是位老太太,这位老太太有个儿子名德贝维尔,风流浪荡,淫乱无度,在苔丝来到他们家中工作了三个月后,这位浪荡子便染指了苔丝。
失身后的苔丝悲伤愤怒,回到了自己的家中,数月后生下了一名婴儿,婴儿不久后夭折。
在家中度过了数年足不出户的日子后,苔丝去了离家较远的一个奶牛场,成为了一个挤奶的女工,开始了新的生活,在这里她与26岁的克莱尔重逢,两人互相爱慕,克莱儿决定向她求婚,新婚当夜,苔丝向克莱儿坦白了自己的过往,克莱儿一时无法接受,决然与苔丝分开,被抛弃的苔丝回到了自己的家中,而克莱尔则远赴巴西。
婚后的一年多时间,苔丝独自在农场做女工,偶遇了德贝维尔,那个当初侵犯了她的人,如今却做起了牧师,可惜依旧心术不正,德贝维尔屡次骚扰苔丝,要求苔丝成为他的妻子,最后苔丝因家中父亲病故,全家无处安身,而远在巴西的克莱尔也没有及时赶回来帮助她,一时绝望,最终妥协,成为了德贝维尔的情妇。
这段时间里,在巴西历经磨难的克莱尔也开始后悔自己当初抛弃苔丝的行为,回国后,找寻到了自己的妻子,两人重逢,四目相对,物是人非,苔丝在绝望中,杀死了德贝维尔,而自己则在与克莱尔一起逃亡时,被警察逮捕,处以绞刑。
结尾部分克莱尔和苔丝的妹妹露一起出现了,两人一起开始了新的生活。
至此,整本书结束。
整个故事里,苔丝是无辜的,却也是无可奈何的。
书中开头的章节里,十六岁的苔丝身穿白色长袍,亭亭玉立,参加会社游行,那是她第一次遇见克莱尔,彼时的她怎会知道这个人会是自己此后人生中的软肋。
也许从初遇时的那次跳舞,就注定了后面她和克莱尔的结局。
如果当时苔丝坦白时,克莱尔能接受她的过往,整个故事就都不一样了,可惜悲剧才是整本书的底调。
对于克莱尔的反应,我其实蛮诧异的,只能说一厢情愿得以为克莱尔思想开明了。要知道克莱尔也向苔丝坦白自己曾在巴黎与一个妇人放荡地生活过,为什么苔丝可以原谅他,而他却不能原谅苔丝?在两人都有的不堪过往中,一个是主动的参与者,另一个却是受害者,很好奇克莱尔评判一个人能否被原谅的标准是什么?凭什么苔丝原谅他的那桩风流往事是理所应当,而他却认为苔丝的过往就不可饶恕了呢?更不用说,他后面抛弃了苔丝,自己远赴巴西之前,还要求当时一个爱慕他的姑娘同他一起前往,他那时早已将婚前他对苔丝的那些种种承诺抛到九霄云外了。
或许,他自始至终爱的,只是幻想中的苔丝,而不是现实中那个活生生的,有着”污点”的苔丝,看得人委实心寒。
莫名想起陈医生的那句歌词:如果我露出斑点满身,可马上转身?
借《刀锋》里面那首诗,送给十六岁那年的苔丝:
美人儿,我们去看那玫瑰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