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

你好,怪人。

你好,阿瑟先生。

终于在故事的结尾看到了阿瑟,这个小镇孩子们口中的怪人,原是一只善良的知更鸟。

很喜欢这个故事。

整本书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讲述了小镇上发生的一些事,主线是身为白人的律师阿蒂克斯接手了一起黑人被诬陷的案件,为黑人汤姆辩护。最终蒙冤的汤姆因对审判前景无望,试图逃狱,未果,不幸死于警枪下。

刚刷的时候,并不理解书名的含义,直到第一部分快结束的时候,书中才第一次点题。

是父亲阿蒂克斯对杰姆说的话:

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,但要记住,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。

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桩罪恶?

莫迪小姐解释说:

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,什么坏事也不做。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,不在玉米仓里做窝,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。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。

大概,保护知更鸟亦是对自我良知的呵护。

阿蒂克斯应该是全书中最讨人喜欢的人物了。

理性,正直,勇敢,是律师,也是一名称职的父亲。

他曾是神枪手,却从不打猎,不钓鱼。

他聪明,知道如何在法庭上诱导证人露出破绽,让听众作出判断。

他勇敢,会独自一人在深夜,守在关押汤姆的小镇监狱那里。幸好那一夜相安无事,除了坎宁安人被唤醒的良知,安德伍德先生的双筒猎枪也是功不可没。

他包容,在杜博斯太太言辞刻薄,恶言相向时,依然能淡然处之,还让杰姆每天去给杜博斯太太念书,希望他能从她的身上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勇敢。

被恶意中伤时,依然看到他人身上闪光的地方,真的不容易。

而他为汤姆辩护的努力,换来的并不都是不解与恶意,有一群善良的人们以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他的尊重和支持。

那个平淡的早晨,小镇居民们送来的那些食物,堆满了整个厨房,在经济萧条的特殊时期,人们用珍贵的食物表达着感激。

真诚,善良,正直,总会得到回应。

 
 
 

除了阿蒂克斯,我也喜欢故事中小镇上大部分的人。

喜欢莫迪小姐。

莫迪小姐是个寡妇,年纪很大了,很少呆在室内。

爱打理园子的莫迪小姐,她是街坊中做蛋糕做得最好的。

莫迪小姐总是时不时妙语连珠。

她说:“就是有那么一些人,他们 - 他们太担心来世了,以至于都没学会怎样在这个世界上生活。”

她还说:“心智正常的人从不会恃才而傲。”

她是孩子们眼中,值得去交往的朋友。

 
 
 

喜欢阿瑟。

喜欢他见到斯库特时那羞涩的微笑。

他会把礼物塞进树洞,期待着杰姆和斯库特可以收到, 会为他们雕刻香皂娃娃,用他的方式表达对他们的喜欢。

他会在莫迪小姐房子着火的那天,给寒冬中站立的斯库特披上毛毯。

也会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,不顾自己被曝光的危险,挺身而出。

阿瑟先生是个绅士,像阿蒂克斯一样。

阿瑟先生一定知道那次三个小屁孩给他写信的事情。

可惜他没能亲眼看到那封信,不知道他们曾计划着要给他买个冰淇淋呢。

 
 
 

喜欢卡波妮。

卡波妮是容易被忽视的一类群体,但毫无疑问,阿蒂克斯非常明白她对于这个家庭的重要性。

这位在阿蒂克斯家工作了大半辈子的女人,会毫不客气地教训调皮的斯库特。

在斯库特对小坎宁安的餐桌礼仪表示不满时,直接严辞教育:

你给我闭嘴!不管他是谁,只要踏进这家门,就是你的客人。别让我再逮住你又对人家说三道四,好像你有多高贵似的!你们家人也许比坎宁安家的人好,可是你这样羞辱人家,就是一钱不值——如果你上不得台面,你可以坐到这里来,在厨房里吃!

除了方式有些粗暴,其他没毛病。

她会给斯库特和杰姆盛装打扮,带他们去黑人教堂,跟着黑人们一起唱赞美诗,让孩子们知道他们的父亲在做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情。

她会在斯库特和杰姆跑去法院时,焦急生气,嘴上骂着“一个个都活剥了你们的皮!”,却在带他们回家吃饭时,不忘命令着“你们都慢慢吃。” 大概是又气又心疼。

正如阿蒂克斯所说的那样,卡波妮是在按自己的方式努力把他们抚养成人,而她的方式相当好。

还有,孩子们也很爱她。

 
 
 

也很喜欢泰特警长,这个在梅科姆县生活了一辈子的人,最后执意要保护着阿瑟。

他歪曲事实了吗?嗯,是的,但他只是在没有伤害他人的前提下,保护着一只知更鸟。

还有那个满头白发,爱嚼雪茄的泰勒法官,他是个好法官。

而患病过世的杜博斯太太,她庭院里的山茶花一定很美。

阿蒂克斯说过,杜博斯太太是他见过的最勇敢的人。

什么是真正的勇敢?

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。

勇敢是: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,可你依然要去做,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。你很少能赢,但有时也会。

我想阿蒂克斯这么说的时候,一定也在说着自己。

他是勇敢的。

那场他为汤姆做的辩护,看似输了,但若从唤醒良知的角度去评判,他其实并没有输。

因为他,更多的人选择站出来保护知更鸟。

纵然这世界难免存在不公,丑陋和诸多不堪。

但总有一些美好值得去守护。